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平、公正开展,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及安排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形式为线下;
时间:6月20日下午2:0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科研中心319
二、复试形式、内容及分数构成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二部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面试考核以考生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科研汇报:考生以PPT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等,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PPT及汇报中必须隐去考生本人及报考导师姓名,如未按要求隐去相应信息而影响考核及拟录取,后果自负。
答辩环节: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应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过程全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留存备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 (20分)
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可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3.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
考核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可结合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课题、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基金等确定。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
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监督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监察电话:0411-86110493
肿瘤干细胞研究院
2023年6月19日